“远望×××,车游×××”、“住宿准三星酒店或同级”、“乘坐豪华大巴”……近日,市旅游执法部门对全市旅行社旅游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,一系列糢糊不清的语言至今仍不时出现在一些旅行社的合同中。对此,市旅游管理部门表示,旅行社如不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合同时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,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处理相关投诉时,将参照今年新出台的《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》进行处理,游客可获得相应的违约赔偿金。
记者了解到,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的要求,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需细化到旅游中的各个要素,通过合同,游客就能对自己的行程一目了然,连自己某时某刻将在哪、游什么都清清楚楚。像吃的方面,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个旅游过程中旅行社负责几顿正餐、几顿早餐,每餐几个菜等;住宿方面,不但要求注明星级,还要求明确旅途中所住酒店的名称;游览方面,合同中要约定游览的景点共有几个,名称是什么,几个需要门票等等。
记者了解到,游客在旅游中得不到相应服务,可通过旅游投诉获得相应的赔偿金。
今年实施的《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》对旅行社各项违约行为都作了详细的赔偿规定,如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,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%的违约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