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旅游者要求,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,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,现将旅游合同中【旅游行程】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,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,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旅游购物和自费娱乐达成一致,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。
景区配套便民服务项目:
行程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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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区配套便民自费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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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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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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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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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坑三桥换乘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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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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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区开设便民设施景区换车费为必须乘坐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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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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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江画廊游船船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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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8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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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乘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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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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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依河竹筏放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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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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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乘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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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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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依河景区青龙电梯(往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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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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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乘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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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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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坑三桥出口电瓶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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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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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乘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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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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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女山小火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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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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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乘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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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(一)所有内容,并愿意在友好、平等、自愿的情况下确认:
n 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、自费特色、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、提醒。我经慎重考
虑后,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,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,旅行社并无强迫。
n 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,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、注意保留购物单据、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。
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,对旅行社予以理解。
n 我同意《合同补充条款》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甲方代表(旅游者): 乙方(旅行社):
有效身份证: 签约代表:
有效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签约日期: 签约日期:
(附)请提供随行人员有效身份信息。
游客姓名: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: 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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